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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遵义7月22日电记者阎志江通讯员张洁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开展社会调查、开办“家庭课堂”、开展心理矫治及家长回访等方式,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矫治机制。
今年3月份,遵义市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邹某是高中学生,因为恋爱纠葛,邹某将曾某刺成重伤。办案中,法官对邹某的家庭、学校、村委会进行了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其平时表现良好,一时冲动才走向犯罪道路。结合邹某悔罪态度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坚持做到开展庭前教育,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等情况;开展庭审教育,根据未成年被告人个性差异,与其监护人共同教育疏导,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开展宣判环节教育,使其从内心深处认罪服法、自我反省;开展对判处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邀请专家参与,帮助他们重树信心。
“全市法院注重回访帮教,积极主动与社区联系,及时掌握未成年犯平时表现,进行教育管理。”遵义中院负责人表示,法院通过推动建立社区、学校、家长“三位一体”联系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