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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众多读者在交纳部分甚至全额车款并与天津车尔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便遭遇同样的尴尬,不但车拿不到手,车尔玛公司负责人更是“人间蒸发”,损失巨大。5月30日,本报以《“车尔玛”何时还我购车款?》为题对读者质疑的“骗局”进行了重点报道,随即引起强烈反响。经过连续追踪,记者昨日获悉,“车尔玛案”有了初步结果,多位读者回复本报称“车尔玛”公司相关负责人已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控制,另外在相关部门的关注和协调下,他们已收到了来自空港国际汽车园代为全额赔付的购车款。“不能说很满意,但也只能接受。管理方先代为埋单确实不易。但我们更希望此案成为一个警钟,对服务业的管理前移绝对胜过事后的为难和赔付……”读者张先生说。
维权艰难消费者终获退款
“我的12万元购车款是22日收到的。退款方是空港汽车园,但依照此前签署的退款协议,我只能拿回购车款,不能再依照购车合同追讨违约金。”读者李女士介绍,因质疑“车尔玛骗局”的发生与主管部门缺乏监管有关,多方投诉无果后,在事发3个多月后的7月6日上午,他们来到保税区管委会希望协助维权。
李女士被几位受害人推举为代表,更知陷入骗局以后的艰辛与无奈。“管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在两周后也就是7月20日给我们答复,并承诺结果会让我们大家满意。20日,我们得到的答复是,鉴于目前车尔玛公司负责人已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控制的情况,管委会经过研究,决定由空港汽车园先行负责全额退还众受害人的购车款,但前提条件是受害人愿意放弃继续追究违约等其他责任的权利,并保证日后在汽车园起诉追讨相关款项时予以配合。”李女士介绍,面对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的现状,几乎所有受害者都对上述结果表示愿意接受。此后的21日和22日,在交出购车款收据、购车合同后,退款陆续被打到受害人账户中。“这次退款共计400多万元,涉及30多名受害者。”
“由购车款被骗到最终退还,虽然几经周折,但最终能有这样的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只是希望此类事情再也不要发生。”记者回访了多位受害人,此结果已得到普遍认可。
纠纷仍存警示全体购车族
接到读者反映后,从今年5月起记者便先后3次与保税区管委会取得联系,希望采访有关情况,一直未有正面回应。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就“空港汽车园暂代赔付”一事联系了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但未透露细节。
另据读者反映,除了购车款骗局外,车尔玛公司正面临着数十万元的“押金纠纷”。读者李先生介绍,他在2009年7月份购车时,曾与车尔玛公司签下协议:交纳3000元押金、连续三年委托车尔玛投保车险,即能获赠智能钥匙,到期押金全额退还。然而,不久前,合同到期,李先生欲索回押金时,才得知车尔玛公司的变故。“据说,跟我有相同遭遇的人也很多,我们维权也非常困难,最终因为被定性为合同纠纷,现保税区工商部门跟我们说结果很可能并不乐观。我致电报社更希望广大购车族引以为戒。” (本报记者陈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