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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合力管小作坊小摊贩
《征求意见稿》涉及包括农业、质监、工商、食药、城管以及卫生等6个部门,也就是说有6个职能部门涉及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进行分工管理那么相关各部门又将如何来执行这即将划分的工作呢?昨日,记者就《征求意见稿》内的部分规定,对于涉及的农林、质监、工商、卫生、食药、城管等六部门进行了采访。
农业:农业行政部门将负责商场、超市、有形市场以外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粉碎、压榨、沤软等初级加工并销售,或者来料加工的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质监:就像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贴上“QS”标志一样,目前我省的小作坊食品也都已经有了自己的“身份证”——“XS”标志,即:限定区域销售标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小作坊食品做了强制性规定,必须在最小包装的显著位置加印(贴)“XS”限定区域销售标志。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实行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巡查一次,每半年抽查一次。
同时,从今年4月1日开始,我省质监系统也已启动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管理制度,采取发放加工许可证的方式严把食品质量关。我省质监部门将负责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属于以上范围内的也可向当地质监部门主动提出加工许可证申请。
工商:全省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将在加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构建以“政府主导、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式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
食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将会积极主动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做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
城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具体负责食品摊贩的监管。
卫生:省卫生厅要求我省各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当地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与教育、建设、经贸、旅游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厂矿企业集体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强化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监管。(西部商报记者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