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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对经营流动加油站的夫妇半夜接到“求助电话”,驾车到达指定地点欲给对方加油时,迎来的却是冰冷的弹簧刀和无情的绳索,随身现金、手机和油罐车被洗劫一空。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两名劫匪判刑,并判决二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因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被害人李某夫妇在塘沽经营流动加油(柴油)业务。2010年秋季一天深夜,他们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对方称车子因为没油即将抛锚,要李某夫妇赶紧驾驶油罐车过去。夫妇俩到达后,即被几名男子使用弹簧刀、菜刀、绳子、透明胶带及黑色丝袜等威胁并捆绑,身上的现金1万余元、手机2部及油罐车全部被劫走。
两个多月后,其中两名劫匪被抓获。经审讯,两人为河北省来津人员赵某、王某。据供述,当晚二人及同伙实施抢劫后,把车开至河北省界内,将车内柴油变卖。经价格鉴证,被抢油罐车价值4万元。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身上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赵某、王某提起公诉。李某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两名被告人索赔医疗、误工、营养、修车及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二人的犯罪行为给李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综合认定,李某合理损失为1万余元。综上,一审判决: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1万元;两被告人连带赔偿李某1万余元。(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