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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8日讯(通讯员路辉见习记者王晓霜) 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6月份滨州市城投债发行申请于7月22日通过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并将于年内发行。
城投债是城投类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属于中期票据,其最终信用主体是地方政府,偿债资金多来自于财政补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目的的发行。
滨州市发改委将城投债作为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突破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发债平台的搭建,将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上报国家发改委,并于7月22日被成功受理,成为滨州市继“11邹平债”成功发行之后第二支拟发行的城投债。
据悉,长期以来,滨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收入和银行贷款,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压力越来越大。通过发行债券建设市政项目,不仅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一条可行、有效、可调、可控的新融资渠道,还可以大大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由于受发债平台建设起步晚、规模小、布局分散等因素的制约,滨州市在2011年4月27日成功发行总规模5亿元、债券期限7年期的“11邹平债”,成为滨州市首支成功发行的城投债。“11邹平债”的成功发行,开创了滨州市城建项目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先河,对创新融资方式、推进城市建设等方面具有标杆意义和示范作用。
滨州市发改委将指定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年内公开发行这10亿元公司债券,启动市本级发债工作,争取县级发债工作再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