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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天津市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规划了今年起的今后五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规划,2011年底前,本市每个家庭都有“消防安全员”,即至少要有一名成员系统掌握灭火、逃生、急救知识。到2012年底,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要100%建立消防宣传阵地。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商业中心、繁华路段临街单位应积极打造消防宣传“一条街”工程。
2015年后,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全市大、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室设置率应不少于50%。全市社区普遍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要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记者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