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但这份报告并没有把事故原因的分析停留在当事司机操作失误上,而是追根溯源,指出导致司机应对不当的背后隐藏着JR西日本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如发车频度过密,司乘人员惩罚机制过于苛刻等。
另外,调查报告重点强调,JR西日本公司对自动停车设备等保障行车安全设备的投入不力,导致超速问题未能在硬件上予以充分控制。这点为检方后来从司法层面追究JR西日本管理层刑事责任提供了重要论据。
追究铁道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
脱轨事故后,福知山线尼崎-宝塚区间停运。同年5月31日开始修复线路,6月7日试运行。一直到6月19日,也就是事故发生55天后,这段线路才重新投入运行。JR西日本随后采取了多种整改措施,包括减少运行密度,增设紧急自动停车和紧急防护装置等。
事故处置暂告一段落后,追责开始启动。翌年2月,JR西日本公司会长南谷昌二郎、社长垣内刚引咎辞职,副社长山崎正夫升任社长。同月,JR西日本宣布对南谷、垣内、山崎等29名干部的处分措施,历代社长、事故当时的董事会成员、现任董事会成员均在处分之列。
2007年10月,JR西日本在残留的一段脱轨现场铺上混凝土,铺设了一条作业通路,但遭到事故死亡者家属抗议,只有在一年后重新挖开,复原脱轨现场。
2009年7月,神户地方检察厅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罪”起诉山崎正夫,山崎辞职。调查显示,福知山线脱轨事故前,当时主管行车安全的山崎曾在公司内部会议上提到安装列车自动停车装置(A T S)以防止脱轨,但一直没能落实。
2009年10月和2010年3月,神户第一检查审查会两次要求对JR西日本3名前社长垣内刚、南谷昌二郎、井手正敬提出起诉。2010年4月,三人遭强制起诉,现已进入公审阶段。神户地方检察部门定于本月29日对山崎提出刑期要求。
相关赔偿只了结三成
2009年12月,福知山线脱轨事故遗属组织的“4·25之网”与JR西日本共同成立事故课题研究会,希望通过受害方和肇事方的联合检证,从这次列车事故中提炼出有助于今后保障行车安全的软硬件教训。
今年4月25日,也就是事故六周年纪念日上,“4·25之网”与JR西日本公司共同发表事故原因检证结果报告书。报告书以遗属提问、JR西日本公司回答的方式,就肇始公司当年的列车调度问题、惩罚性的司机培训体制、自动停车装置整备、公司安全管理机制等逐一检证。JR西日本明确承认,最大的反省之一在于,公司当年的机制未能有效监控各种事故苗头,导致潜在风险不断累积或持续遭到忽视。
福知山线脱轨事故的赔偿问题也尚未完结。根据日本的法律和惯例,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主要包括潜在收入损失、慰问金、丧葬费用。潜在收入损失根据遇难者年龄和收入水平而定,即假定工作到67岁的所得收入。慰问金根据死伤者在家中的经济作用而定,按以往日本法院的判例,慰问金最高可达2800万日元。
2008年5月,大约30名死者的遗属成立“赔偿交涉会”,要求JR西日本公司在安慰金基础上,增加“生命代价费”,以体现公司在这起事故中的组织责任,但遭到JR西日本的质疑和反对。
日本媒体今年4月针对事故受害者的一项调查显示,事故的相关赔偿只了结三成,半数以上仍在与JR西日本公司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