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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吴梅殷婕记者邵隽)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将委托邮政部门陆续向全市2017个物业项目,94万套商品房的业主寄送2011年度《天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存单》。
据介绍,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专项维修资金年度结息日,结息日后,将向全市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寄送结存单。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市统一专户之日起比照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方式,利息分别计入户账,转作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本市已按结息日半年整存整取利率,完成了2011年度维修资金个人账户利息结算工作。本次结息,共为全市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结算利息3.19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13%,业主维修资金存储收益持续增加,居民房屋养管支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为增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透明度,进一步完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从2006年起,市国土房管局每年都通过委托邮寄方式向已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寄送结存单。结存单载明上年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利息收入、使用金额等内容。通过结存单,业主不仅能够及时了解自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还可以通过结存单上刊载的政策知识问答,清楚地掌握维修资金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企业、业主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可以拨打结存单上公布的代理银行、区县维修资金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及时查询、核对相关信息。本次寄送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0日。在此期间已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随时关注自己的信箱。如未收到结存单,可以拨打邮局投递电话11185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