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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倡导“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来,商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依托社会力量化解各种纠纷,在辖区构建了“六位一体”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联动解决机制,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六位一体”的成员构成。“六位一体”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联动机制由我院四处派出法庭牵头,依托各乡镇综治部门建立“综治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管区-村级调解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动解决矛盾纠纷的“六位一体”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模式。该模式以文件形式发至各单位,要求各单位积极协调配合,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二、“六位一体”的运行模式。法院在各人民法庭建立矛盾调处中心,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通联法官”联系处,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托综治部门,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矛盾调处中心下设“通联法官”联系处,由全院50名法官到各“通联法官”联系处轮流值班。矛盾调处中心配备巡回办案警车一部,发放值班法官联系卡,开通“通联法官”热线电话,及时接受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来信来访,帮助立案,调解诉前、诉中、诉后各类矛盾纠纷。
三、“六位一体”的处理原则。该工作模式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要求,区别不同案件、涉及范围等情况进行分级处理。对简单纠纷,由办案联系点工作人员直接处理;对于不能马上处理的一般矛盾纠纷,按照各自分工,分流处理;对复杂的矛盾纠纷,根据实际情况,由多部门联合处理;对群体性或重大矛盾纠纷,由六部门共同处理。工作模式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本着“处置要早、调解优先、调防结合、定纷止争”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辖区纠纷处置情况,每月排查一次,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预防矛盾激化升级。
四、“六位一体”的活动要求。“六位一体”工作模式要求各法庭加大对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力度,规范调解行为,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在纠纷调处过程中,矛盾调处中心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通过转换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和劝导,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隐患。我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办案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
“六位一体”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模式建立以来,商河法院共参与调解处理各类诉前纠纷290件,处理突发事件14件,防止矛盾激化案件13件,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