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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陆某:我从塘沽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小区内有地下停车场和地上车位。由于我没有购买车位,现在想将私家车放进小区,就要向物业每月缴纳150元的管理费,我认为交管理费不合理。停车场的收益是不是应该归业主所有?
中岳律师事务所潘玉华律师:您居住的小区停车场的收益包括地下停车和地面停车两个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地下车库(停车位)可以作为独立的建筑面积单独销售给个人。那么收益权当然归业主所有。另外,地面停车位物业收取管理费用也就是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保安的管理费用,这部分应当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作为劳动报酬来收取的费用,因此不能算是停车场的收益部分。(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