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男子为谋财,合伙盗窃路边汽车上的蓄电池,在返回途中即被抓获。日前,二人分别被东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16日凌晨3时许,本市东丽区男子张某、于某经事先预谋后,驾驶夏利汽车窜至东丽区警苑公寓附近,用断线钳子将居民刘某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的蓄电池连接线剪断,窃得蓄电池两块。后二人在返回途中被公安巡警抓获。记者孙启明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