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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北京东六环主路上,志愿者拦截运狗车阻止屠杀狗只。
????江门一纸“禁狗令”引起养狗居民的强烈质疑———“为何全城禁狗、收缴、捕杀?”“进入民宅捕狗是否要持搜查令?”“除了送交相关部门,如何‘自行处理’?”“为什么《通告》中提倡文明养犬却又要赶尽杀绝?”
据了解,江门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涉及公安、农业、城管、工商和卫生五大部门。其中工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犬只、犬肉、犬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销售犬只和违规携带犬只遛放等破坏市容和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江门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龚荣茂告诉记者,该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犬类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犬类动物免疫证明,《诊疗许可证》和免疫标识的制发,供应和管理兽用狂犬病疫苗,建立免疫档案,检测、预测和控制犬类狂犬病疫情,开展预防狂犬病的宣传教育。协助野犬、流浪犬、遗弃犬和执法队收缴的违规犬只的收容和处理。
“我们在乡村有一个面积达80亩的收容场,行动开始后,可重新开放收容犬只。市民可自愿将狗送交给我们,但目前还没有收到市民移交的犬只。以过去的经验看,市民主动送交的概率很小,大多数会选择转移到乡下亲戚家寄养。”龚荣茂还称,“关于‘8月26日后,市犬类管理联合执法人员将对在禁养区内的公共场所违规饲养的犬只予以统一收缴、捕杀’这一条,许多市民和网友都有误解,其实收缴和捕杀是有一个过程的。执法部门收缴的犬只转移到我们部门统一圈养,而在此收容的犬只也有几种处理方式,健康犬只供乡村农场领养,并要求按规定定时免疫;对于那些不健康、不正常的犬只将进行人道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