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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依据新修订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查处了天津市首例酒驾营运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案,经查,酒驾者并非职业出租车司机,事故车系借用。昨天,安监交警到车辆所属银建出租公司倒查责任。
8月1日1时10分,津塘路十五经路交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六纬路大队赶到现场勘查,一辆津E256**的威志出租车与一辆本田车同向沿津塘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十五经路交口,本田车在出租车左侧车道内行驶,而出租车突然靠向左侧瞬间与本田车剐蹭。经交警现场检测,出租车驾驶人沙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7毫克,因酒驾营运机动车应处以15天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昨天,交警体育中心大队安监交警前往所属银建出租汽车公司倒查责任。经了解,津E256**出租车的车主系田某某,事发当天,田某某把车借给朋友沙某办事,后来才知道沙某中午喝了两瓶啤酒。田某某懊悔地说,今后再不敢把营运车随便转借他人了。银建出租公司刘经理代表单位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盖章,还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刘经理表示,“出租车从业人员不得把营运车辆交给非营运人员管理和驾驶”准备尽快纳入公司规章制度,让全体驾驶人签订责任保证书。按该公司规定,车主田某某也有责任,必须接受交通法规学习培训一周后并参加交规考试,如考试不合格今后不准再驾车上路。
交警体育中心大队教导员杨澜表示,酒驾营运车辆危害严重,当事人沙某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过程中。交管部门还将通过短信平台对该公司8000名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并以此案为例向全市出租车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银建出租公司限期整改期满后,安监交警会再到该公司检查整改效果。(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