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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1日凌晨,天津市发生了一起因驾驶人酒驾出租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这是今年5月1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后,本市发现的首例酒驾营运车辆者。
8月1日凌晨1时10分,津塘路十五经路交口,一辆威志出租车与一辆本田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检测,驾驶银建出租汽车公司威志出租车的驾驶人沙维,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7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
记者了解到,这名酒驾者并非职业出租车驾驶人,却驾驶登记在银建出租公司名下出租车。该出租车车主田宝华告诉记者,事发前,因为有事喝了一杯啤酒,就让朋友沙维帮忙开车回家。没想到沙维对自己隐瞒了他中午喝了两瓶啤酒的事实。知道实情后,田宝华对自己把出租车转借给他人懊悔不已。
在交警监督下,银建出租汽车公司刘经理代表银建出租公司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盖章还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刘经理说,这件事给全公司8000名驾驶人敲了警钟:“出租车从业人员不得把营运车辆交给非营运人员管理和驾驶”,并尽快纳入公司规章制度,让所有驾驶人签订责任保证书。
据了解,依据新规第91条第3款规定,驾驶人沙维因酒驾营运机动车应处以15天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目前此案当事人正在等待接受处罚,刘经理同时表示,车主田宝华也难逃其咎。他必须在单独学习交通法规一周后重新参加交规考试,如考试不合格今后不准再驾车上路。(记者廖晨霞通讯员杨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