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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有力推动了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促进北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做好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根据《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全国和天津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法治天津”五年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北辰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瞄准建设“法治北辰”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北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3.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使我区的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普治并举。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认真研究北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律,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法治北辰”建设
4.推进依法执政。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和促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其他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坚持区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在小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上,做好风险评估,坚持依法决策。
5.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天津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北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推行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健全公务员干部队伍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公务员的培训及年度考核。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细化执法责任,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6.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7.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在内的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方式、功能,规范法律服务主体、行为、秩序和管理,强化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改善民计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进改革开放服务。深入推进农村法律顾问(法律参事)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社区和企业延伸。律师要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当好政府、企业、公民的法律顾问。公证处要积极介入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8.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共权力公正行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职权,全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强化对同级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专项监督等,确保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坚持百村千厂万人评政风行风举措,把评议的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坚持依法处理群众投诉,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依法及时立案、调查、处理。
9.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实施民心工程,健全保障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健全完善“四位一体、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人口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坚持固本强基,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推进平安北辰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管用结合,健全信息网络建设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监管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11.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1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1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学习宣传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区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镇协调发展。
1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交通、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1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公平正义。
1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三)大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载体和形式
17.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培育和建设法治文化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力求出精品、创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办好《法治北辰》专题栏目,完善法制新闻、法制讲堂、以案说法、法制短剧、法制动漫、法制公益广告等板块,力争打造北辰有线电视品牌栏目。组织开展全区法制文艺演出。区广播文化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其专业演出团队优势,在全区组织法制文艺节目汇演。各镇街也要充分调动文艺骨干的积极性,创作并演出一批法制文艺节目。
18.积极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把城镇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完善村级事务“六步决策法”,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法治北辰”工作要求,推动“法治镇街”、“法治村”和“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四个民主”的依法落实,完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制度。
19.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实现“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20.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围绕北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的各类阶段性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不断满足社会各方面法律需求,切实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北辰的发展活力、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围绕加快经济发展的主题,重点开展与重大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相关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为突出抓好“三区”建设、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等重点工作和惠民生、保稳定、强党建“三大工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围绕规范市场秩序的主题,重点开展与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相关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围绕树立宪法权威的主题,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构建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完善镇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建立有规模、有特色的长效法制宣传阵地。新闻媒体要开办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定期刊登法律知识问答和案例。运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校、村民学校以及驻区高校法律院系的作用,开办普法讲堂,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管人员、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2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校教学课程。加强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学法用法的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22.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特别是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23.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全区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考核“六落实”。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24.切实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结合辖区范围内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实际需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25.切实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使农民明确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大力推广农村兼职法制副主任做法,发挥法制副主任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26.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镇街会同区有关部门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加强对他们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宣传。对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本着“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在其工作场所和主要活动场所开展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教育与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完善劳动争议协调解决机制,提高进城务工人员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27.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底之前。各镇街和区级机关根据本规划制定五年规划,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各镇街和区级机关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28.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北辰”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报告反馈、重大活动报备等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和各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北辰”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29.健全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党委(党组)中心组法制学习和新闻媒体法制宣传的指导检查工作,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区公务员局负责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公安北辰分局负责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农经委负责农业经济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区企事业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责任人,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0.强化考核激励。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北辰”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考核评估和专项督察工作。
31.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北辰”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各单位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32.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专兼职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社会组织、法律职业工作者、法学院校的教师、学生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工作制度,推进志愿者活动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工作,充实队伍,制定制度,有效发挥讲师团作用。
33.强化理论研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座谈和观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律,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推动创新,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