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勤报道记者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份开始,大连市实施新的分类救助标准,大范围提高农村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救助对象包括: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
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实施后,预计大连市每月将有1.8万名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到分类救助,月保障金支出增加140万元。与年初施行的城市低保分类救助政策合计,全市共有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到分类救助,每年低保资金支出将增加4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