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王然/本报记者/宁旭文/摄
伏天是真闷热,凌海市谢屯乡农民陈德才的心情却是真不错。患过脑血栓的他在谢屯乡卫生院治疗了7天,只花了170.1元,比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节省了将近一半费用。
“药物零差价让我看病既方便又得实惠,以后我治疗不愁喽!”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让陈德才真心感叹。陈德才患过脑血栓,需要阶段性地住院治疗,谢屯乡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让他受益匪浅,省时、省力、省钱。
作为医疗保障工程的重要内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今年锦州市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锦州也是继沈阳、大连、盘锦、鞍山之后,我省第二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从今年1月1日起,锦州市7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
至此,锦州市形成了“小病去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小病不出乡”的就医模式,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同时也改变了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模式,使基层卫生服务开始回归“公益性”,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了医改带来的实惠。
谢屯乡卫生院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首批基层医疗机构之一,在锦州市、凌海市两级卫生部门和乡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他们努力探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细化基本药物的运行机制,着力突出惠民、便民、利民的经营理念。基本药物“平进平出”,农民看病得实惠。谢屯乡卫生院的统计数字显示,5月、6月的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额为1.68万元,药物种类达260种,就诊人数980人,就诊率增加38%,降低患者支出费用36%。
自从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谢屯乡卫生院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切实改变了以前基层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格局,库存药和新购入基本药物一律按实际购进价格销售,半年来累计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8万余元,受益乡亲多达2000人。
药物按实际购进价格销售,卫生院的效益和医生收入不仅没受影响,而且均比原来大幅增加。“卫生院的门诊量、工作量增加了,医护人员个个干劲十足。 ”谢屯乡卫生院内科主任陈文君说。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由政府财政投入补贴,实行按月预拨、年底统一结算,保证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的平均收入不低于本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