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时间:8月4日
地点: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
点评:无论是原配夫妻再续前缘,还是半路夫妻重组家庭,对于财产的分配都应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延续而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讯俗话说破镜难圆,破裂的家庭重新复合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出现在生活里的芥蒂却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财产分割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
“三年前,我的丈夫向我提出离婚,他同意把婚后我们的20万元积蓄全都给我,随后我们离婚了。”章女士说,离婚后她和前夫都没有再婚,在双方父母还有朋友们的劝说和撮合下,去年章女士和前夫李先生复婚了。可是,复婚后的生活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和谐,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经济上,章女士和李先生对彼此都有所保留,这样的日子实在是难以维系。今年3月份,他们的感情再度破裂,李先生又提出了离婚要求,并要求对之前的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他认为,这笔钱本来就是自己和章女士在第一次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后来这笔钱又用于了他们第二次婚姻的共同生活开销,所以再次离婚时他有权分割。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章女士却不同意,“我只是想给自己留些钱,为以后的生活考虑,他既然已经把钱给我了,还能再要回吗?”对于章小姐的问题,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这20万元作为第一次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对于第二次婚姻来说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方所有。所以章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无权要求分割。听到这儿,章女士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对维权也有了信心。(记者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