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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近日对该省各市州下达保障房建设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要求必须完成“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历年续建项目竣工率达到80%、分配入住率达到60%”指标。不能按期完成的,省对市考核中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中国青年报》8月6日)
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这不仅被视为平抑房价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各级政府落实住房保障责任由虚转实。但这项任务并未得到积极执行,6月13日,《人民日报》援引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发布的消息称,全国保障房开工率仅有34%,还有六个省(区)开工率不足20%,此消息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在舆论和政策督办压力下,各地开工建设保障房进度有所加快,今年6月底开工率已达56.6%。
问题是,一方面,保障房开工不等于建成,陆续有媒体报道称,为敷衍应付这项工作,一些地方只追求保障房开工率过关,至于什么时候建成并完成分配,则是一个未知数。另一方面,短期内激增的开工率,实则饱含水分,广东佛山顺德、广州等地将批给企业自建并定向分配给企业职工的福利房,算为保障房;广东深圳从一开始就把面向高层次海归人才、院士、企业高管的人才房数字,并入保障房政绩;还有许多地方将拆迁安置房也定义为保障房。
也就是说,评价各地保障房建设工作,既要充分重视开工率,又不能只用这一项指标。甘肃省将保障房竣工率、往年项目竣工率、分配入住率与开工率四项指标捆绑使用,提前消除了市州政府操作数字游戏的空间,避免了保障房项目被拖而不建,这是值得肯定的。
仍需要指出的是,甘肃方面采取的此项举措,只能保证保障房建设进度、如期建成,并不可能解答、解决有关保障房的其他相关重要问题。比如,在建、待建、已建的保障房的分配性质是什么样的,有没有(如果有,又有多少)各种以保障房名义出现却定向供给公务员、央企职工等特定群体的房子;保障房的质量是否过关,如果分到房的群众发现房子的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保障房建设数字是否应当扣除质量不过关房子的数额,等等。
甚至可以说,忽略上述问题而对开工率、竣工率等易于考核指标的过于急迫压力,反而可能进一步增大下级忽悠上级和民众的动力,在保障房类型上玩花活儿,对房子质量不放在心上,最终造出数量可观却在分配和质量等环节问题不断的不公房、隐患房、伤心房。(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