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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升级
“警方”电话+“逮捕令”
蒙骗企业老板
韶关警方披露最新破获的新型电信诈骗案伎俩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通讯员应春明)收到盖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印的“逮捕令”、“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后,韶关市企业家吴先生大吃一惊。随后,一名来自“湖北省公安厅”的“办案人员”告诉他:“你涉嫌犯罪,法院随时将对你执行逮捕!”吓得吴先生赶紧报警,才发现这原是一个骗局。前天,韶关警方向媒体披露了最新破获的新型电信诈骗案的伎俩。和过去纯粹的电话诈骗不同,骗子们这次使出了新歪招:制作逼真的假法律文书传真给受骗者,电话、文书“双管齐下”诱人“上钩”。
假文书吓坏企业老总
今年6月中旬,韶关市某企业“老总”吴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来人自称是“湖北省公安厅专家组办案民警”,“你的银行卡涉嫌洗黑钱被警方查获,目前正处于法院起诉阶段,特此通知。法院将有2份法律文书要传真给你。你如对我的身份有怀疑,可拨打114核实我的号码。”
吴先生半信半疑地通过114一查,发现该号码果然是湖北省公安厅的办公电话。随后,他又收到了2份盖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的“法律文书”。
其中,“强制性资产冻结执行书”上称:“当事人因违反非法洗钱罪,为犯罪分子提供账户做(注:此处为原文的错别字)洗钱使用,非法收取犯罪分子违反(注:此处为原文的错别字)所得赃款……法院特针对当事人名下资金财产来源不明,为防止当事人将名下资产转移、隐藏、销毁证据,特执行资金冻结管制命令为期18个月。”该“执行书”上还注明:“当事人必须遵守侦查不公开之最高保密原则”。
另一份“刑事逮捕令”更令吴先生吓了一跳:“因嫌疑人所在地金融单位有多家银行涉案其中,为防止调查期间嫌疑人与不法行员勾结进行销毁证据,脱逃串供……于7月11日逮捕,为期6个月。”“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支队配合押解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惶恐不安的吴先生这时又接到了“专案民警”的电话:“为了核查案情,请立即将你的账户里面的相关金额转移到专案组安全账户中来。”当时,他的银行卡里足有数百万元,这句话引起了吴先生的警惕。经过深思熟虑,他最终还是寻求当地警方的帮助,才发现一切都是骗局。
“法律文书”漏洞百出
记者看到,骗子传过来的“法律文书”乍看的确挺逼真。“逮捕令”、“强制资产冻结”等字眼足以让人心惊肉跳。但民警说,“警方执行逮捕不可能进行电话提前通知,这不是让犯罪分子做好逃跑准备吗?”据介绍,这两份文书其实都是漏洞百出。“首先,北京市只有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称谓。其次,印章中的文字与国徽标记比例不对称。另外,来自同一个‘法院’的2份文书竟然字体不一致。而且逮捕令格式也不对。”
记者细细阅读内容后也发现,假文书不仅有明显错别字,甚至有些句子还没有标点符号,断句不清,制作十分拙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