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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再次回访4名高二的学生。这4名学生是该院去年办理的一起抢劫案的少年犯,他们在“法官阿姨”和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已经走出阴霾,重新融入到班集体,提高了学习成绩。
“迷途的少年犯回归社会,我们法官的心血没有白费,我感到荣幸。”少年法庭庭长刘小萍在走访失足少年时,发自肺腑地说。
一念之差悔不当初
去年4月6日晚6时许,正在上高一的学生李某与王某合谋,在泸州某中学外持刀抢夺一初中生的手机及现金67元。随后,李某和王某又分别打电话给小丙和小丁,叫他们到这所学校门口。4名少年采用殴打、持刀威胁、搜身等手段对该校的6名初中生实施抢劫,抢得价值1200元的手机两部及现金40余元。作案后,被告人打车逃离现场。被害学生当天晚上就报了案,这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这四少年就被请到了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庭审时,在法官与家长的沟通中,一名孩子的家长声泪俱下地对法官说,我几乎和儿子寸步不离,放学后就是半个小时没有看到他,结果却出了事。4名少年看见父母伤心欲绝的样子,才意识到自己不计后果的严重性,真是悔不当初啊!
惩教结合人生改变
江阳区法院针对4名少年犯案件专门召开审委会讨论。审委会认为,对这4名初犯,而且均是在校高中生给予教育为主的惩罚,如果放在监狱,原本知错就改的少年,很可能变成一个对社会充满仇恨的人。对充满悔意的4名在校学生,我们应该给他们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回到学校,继续完成他们的学业。因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最后法院本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给予4名少年免予刑事处罚。
案子判决后,江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多次跟踪帮教和回访,经常与家长、学校老师联系,询问他们的成绩和表现情况,当看见他们容光焕发,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时,江阳区法院的院长和法官们都在心里为他们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