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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陈明)男子想变性,少女来诈骗。昨天,海淀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奇”的案件:两名80后河北籍女子袁焕香、王小芳,因诈骗获利17万余元,获刑6年和5年,罚金6000元和5000元。
据袁焕香供述,2007年,她在某电视购物公司打工,认识了上海男子陆先生,他表示想买丰胸产品。后来,袁焕香自己开公司,并招聘了王小芳等人作为电话业务员。王小芳应聘后,先后冒充教授、医院院长助理、外国专家等身份与陆先生联系,谎称公司的保健品有使皮肤光滑、美白、丰胸等功效,让陆先生买保健品为今后出国变性打基础。经查询,袁焕香等人卖给陆先生所谓的保健品,实际上都是从朝阳区十里河保健品市场上,以几十元的价格批发来的,再以上千元的价格出售。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50多岁的陆先生共被骗走176100元。
庭审中,袁焕香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不是诈骗,最多只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袁焕香、王小芳等人以电话营销的方式使用假名、冒充多种身份与被害人陆先生联系,虚构产品功效,并以其他产品冒充保健品出售给陆先生,而事实上交付的“保健品”只是幌子,实质在于以推销产品的方式使陆先生产生错误认识。因此,二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