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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清全面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07年至2011年5月,14个基层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048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2.1%,解决诉讼标的额21.7亿元。
据了解,全区共有基层法庭14个,办案类型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及涉农和小额贷款案件等。基层法庭处在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第一线,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为了确保基层法庭工作顺利开展,区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辖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对涉及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以及土地、林果、鱼池承包等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工作中,他们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几年来从没出现过因为工作懈怠影响发展的情况。同时,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多样,区法院鼓励基层法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把案件调解结案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作为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基层法庭“诉讼调解室”,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诉讼调解。此外,他们还在全区成立了44个民事调解室,由基层法官和行政司法人员及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为创安维稳提供了保障。在此基础上,他们不断完善接待窗口,着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建立速裁机制,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对于低保户以及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的,他们及时做好减缓免手续,确保及时进行诉讼。近几年,他们还通过进学校、进村入户、赶大集等形式,“送法下乡”,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为了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他们坚持进行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为了对干警的行为进行规范,他们制订了干警行为规范准则。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他们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每个法庭不少于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