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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历来是一个敏感而特殊的群体。他们渴望知晓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渴望被社会容纳、渴望得到周围人的关心和帮助。他们走出高墙后,是真正改恶从善安居乐业,还是重新走向犯罪道路,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滨海新区大港司法局坚持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救助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辖区9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以及思想动态进行摸底,对各级安帮组织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后,大港司法局与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安帮成员单位共同会商,于2010年12月1日,由四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大港户籍刑释解教人员首站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大港刑释解教人员首站救助制度正式确立,成为本市首个多部门联合帮教制度。随后,大港残联还专门出台了《大港户籍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首站救助管理办法》,将刑释解教残疾人员首站救助纳入安置帮教履职的常态管理,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设立刑释解教残疾人员专项救助资金。进一步扩大了刑释解教人员首站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政策落实机制。
无缝对接 首站救助安人心
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稳定过渡衔接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衔接得上,才能管控得好。为此,大港司法局将衔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为了加大摸排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司法干警们积极与监狱、劳教所沟通协调,掌握监所内大港籍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安置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和出监所时的衔接奠定基础。
刑释解教人员普遍存在“四怕”心理,怕家庭责怪,怕社会歧视,怕知情人揭丑,怕安置无门。许多人心灰意冷,甚至有“破罐破摔”的心理。为此干警们用“心”尊重善待每一名回归人员,通过细致的“个案帮教”工作来抚平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灵创伤,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困难。大港古林街刑释解教人员何某入狱后不久妻子便去世,刑满释放后他发现孩子也不知去向。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生活来源,面对几年间社会的发展变迁,何某感到十分迷茫,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甚至几度萌生重新犯罪再进监所的想法。针对何某的特殊情况,古林安帮办积极开展个案延伸帮教,主动与何某谈心,开展心理辅导,矫正其重新犯罪的思想,并通过发动亲戚、朋友、老邻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何某找到了多年未曾谋面的儿子,父子俩的团聚使何某重获精神慰藉,重拾生活希望。为了进一步帮助何某融入社会,安帮办又为其申办1000元首站救助金,并协助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了户口,解决了户籍问题,如今何某已经在一家企业安心的工作,父子俩的生活也重新步入了正轨。
根据《首站救助管理办法》,各镇街司法所不断加强对监狱、劳教场所的信息采集。按照办法规定,刑释解教人员期满前一个月,将是否享受首站救助的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状况等基础性信息资料报送村居委员会和镇街民政、残联部门予以核实,好安置帮教工作预案。归回社会第一个月,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首月财政专款救助800至1000元,截至目前,大港司法局已经为17名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和2名社区矫正人员核发了首站救助金,共计20500元。
源头入手 免除后顾之忧
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长期以来,制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最大“瓶颈”就是就业安置问题。为此,大港司法局联合安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为突破口,多渠道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生活等问题。
大港油田二号院社区矫正对象雷某,2003年因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于今年假释提前出狱。由于在狱中时间较长,出狱后雷某面对周围的事物顿感茫然,一时间无法立即融入社会。找不到工作,一家的生活仅靠妻子的微薄工资维持,为此雷某非常苦恼。得知此情况后,海滨司法所联同二号院居委会一起与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协调,首先为雷某办理了就失业证,以帮助其日后能够通过正常途径继续寻找合适的工作。随后,在司法所与居委会多方联系下,雷某与入狱前的工作单位采油一厂取得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养老保险的续接事宜,大大解决了一家人后顾之忧。最后,工作人员在鼓励雷某重新燃起对生活希望的同时,积极奔走为其找到了一份打扫卫生的工作,工资虽然不算丰厚但足以暂时解决一家人的燃眉之急。看着大家忙前忙后的帮助自己,雷某感动不已,表示今后一定自食其力,努力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通过真情帮教,切实为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从而能够使他们在结束铁窗生涯重新踏上社会后,再次扬起希望的风帆。
为了防止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因生活所迫而重新违法犯罪,大港司法局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过渡性安置处所等多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困难救助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按规定办理低保救助和临时性救济;对“无劳动能力、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老年刑释解教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送社会福利院接收;对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实施“五保”。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已共为4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融入社会 “枯枝”重生“绿芽”
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刑释解教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重新受到尊重。为此,大港司法局着重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延伸工作。
首先是向前延伸,加强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联系交流,开展大墙内延伸帮教,为服刑在教人员送去法制图书、录制家庭DV短片、宣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面对面聊天交流,加强与服刑在教人员的感情沟通,为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出监所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突出向后延伸,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定期组织各镇街安帮办对辖区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在押服刑人员家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通过这样的前后延伸,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感到社会的关心,激励他们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高某是小王庄镇村民,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于今年1月刑满释放,但出狱后没有工作让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高某的情绪一度消沉,经常借喝酒排解心中的烦恼。小王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积极做高某的思想工作,鼓励其重树生活信心,一方面为他申报首站救助金,希望可以暂时缓解一家人的生活困难,在大家的帮助下他在一个小区找到了治安协勤的工作。这天凌 晨两点多,正在巡逻的高某发现三楼的护栏上有一名男子正准备钻窗入室进行盗窃,他立即打电话报警。如果让犯罪分子进入室内,居民的生命安全有可能受到威胁,想到这些高某毫不犹豫地爬上护栏,一边制止男子一边寻找机会抓住对方,正当他就要抓到男子时,对方突然用棍子朝高某狠狠打来,由于事发突然高某躲闪不及从二楼护栏重重摔了下来,动弹不得。就在男子爬下护栏想要逃走时,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事后经医院检查,高某腰椎骨骨折,左脚踝骨两处骨折,市见义勇为协会颁发证书,授予高某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看着眼前的荣誉证书,高某十分激动,“当初是司法所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没有放弃我,让我重新走上正途。我曾经以为自己会被社会抛弃,甚至一度羞于见人,没想到如今我不但收获了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最高兴的是让我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刑释解教人员需要温暖,需要全社会的宽容和理解,需要继续挽救和帮助,只有从精神上鼓励他们,从道德与法律上教育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才能巩固帮教的成果,使他们走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