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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宜江食品公司的会计员,向江岸区国税局反映,他们公司最近得到质监部门奖励的3万元。企业负责人去领奖时,质监部门称需要开张领款收据;会计找到税务机关购买收据,得到的回答是,湖北省已停止使用收据很久,税务机关无收据出售,所以此事跑了很长时间也无法办成。据江岸区国家税务局票务中心主任宋金初介绍,
家住江岸区丹水池的黄先生遇到的问题更困难,就因少了一张收据,导致警方为他追回被骗的巨款无法领回。据黄先生称,他在做钢材生意中被他人骗走数百万元,黄先生向警方报案后,江岸警方及时追回了其中的200万元。当黄先生去警方领回被骗的一部分款项时,警方要求他提供一张收据,黄先生找到区国税局申领收据,结果被告知,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的规定,从今年1月起,就停止使用各类收据。因为没有收据,黄先生的200万元至今还在警方手上无法领回。
收据停止使用多项财务往来被卡壳
据江岸国税票务中心的初步统计,类似需要收据问题的反映,近2个月来收到200多件。比如,交通部属下的二航局下面一个单位,到医保单位领取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医保单位同样要他们开收据。主管的人介绍说,因为没有收据,这事至今都没办成。
江岸区后湖的杨先生,去法院打官司,曾交纳数万元的保证金,官司判决后,法院按理要退回那笔保证金,也因为无法给法院出具收据而办不成。
江岸区政府曾经给辖区的一个优秀企业发放一笔巨额奖金,以奖励其科技创新,这家企业去领奖时,财政部门让其开具收据,同样因弄不来收据,拖了很久后,想别的办法才拿到奖励。
带着读者反映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江岸国税局票务中心的负责人,为什么不给客户提供收据?得到的回答是,按照上级要求,税务机关不再提供由他们监制的收据,其他自己印制的收据也停止使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上级国税机关的指令,收据被停止使用,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只能按照政策和法规去执行。
收据合法性不足此举是为了强化税源监控
记者查询了武汉国家税务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的文件得知,停止使用收据其目的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幅度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这些措施实际是税收改革的科技进步。
据国税机关的人员称,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无论是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还是各单位自己印制的收据,广泛作为往来结算的凭据,更不排除以此来作为报销的凭证,这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不合法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收据,无异于一张白条。今年一月起推出简并票种、统一发票式样,停止使用收据,对于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是很有意义的。
没有收据的往来结算怎么进行?
记者走访了汉口多家医保定点的大型药店得知,他们也存在这一问题,比如,某一市民前去买药100元后,按照市民享受的份额,市民只需付给药店78元,药店则必须凭市民购药明细单(小票),再出具收据去医保单位报销100元,但由于收据被停止使用,很多药店大量的报销事务,还在等待新的政策下来才能办理。出现这样的问题,税务机关的解释是,首先,对于税务机关简并票种的新政策宣传不够,使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还不了解,其次是很多单位和个人没有改变过去的习惯做法,仍在坚持使用收据。
虽然新出台的政策有利于强化税源监控,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但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怎么办呢?上周末,记者得到消息,江岸区地方税务局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由政府出面协调,对于主税种在地税的纳税人,需要使用收据的,可以提供一种叫“往来结算单”的票据代替。
记者汤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