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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日前,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推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模式,把家庭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从家庭教育方式、未成年人心理分析、法律知识学习等方面对监护人进行重点培训,切实提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正确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据了解,清丰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通过不定期举办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表讲座及座谈会,对监护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监护能力培养、监护盲点扫描,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和法律意识,并将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好的建议记录在“爱心联系卡”上,及时反馈给监护人。同时设立村居、社区联系点,在村(居)民自愿的基础上,设立监护监督人,规定该监督人有权利指出、纠正监护人的错误监护行为,并鼓励举报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从而达到保障监护人全面履行监护职责的目的。
截至目前,该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讲座3次、座谈会1次,开展流动帮扶3次,发放爱心联系卡42张,向监护人提出意见18条,共解决涉及未成年思想教育问题7个,教育、挽救了11名未成年人,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赵彦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