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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综合工作负责案件的信息管理、证据把关、流程监控及综合协调保障,是职务犯罪大要案查办的重要内容,对于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不可或缺。
大要案查办中综合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案件信息管理。大要案中综合工作的信息管理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处理、保管、传输四大项。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将各办案小组获取的证据、线索的原件通过专门渠道安全、高速统一汇集,由于异地办案等原因使高速收集原件困难的,可先以保密的方式收集复印件,综合工作人员收到信息材料后第一时间报办案负责人。信息处理作为信息管理工作的核心,负责对案件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概括、分类、汇总等技术处理,便于办案负责人和办案小组在案件查办中有效利用信息。
(二)证据审查分析。证据审查分析由证据审查和引导取证两方面工作组成。证据审查工作首先要对办案小组取得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其次要对证据指向的事实和定性以及证明的程度作出判断,最后还要注意发现不同证据间的矛盾和疑点。审查后,概括形成证据所指向的犯罪事实及存在问题,提出违法证据排除及瑕疵证据完善的意见。证据审查要逐份进行,也可适时对逐笔犯罪事实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必要时专门对定性、适用法律及证据情况进行理论论证。
引导取证工作是建立在对证据全面审查基础上的能动过程,包括帮助选定取证方向,协助制定取证方案及讯问(询问)提纲,提出证据固定、完善意见。证据审查和引导取证可以撰写证据审查分析意见、召开案件讨论会、制作取证(补充完善证据)意见表等方式进行。
(三)案件流程监控。案件流程监控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事前环节主要负责案件风险评估预警、重大侦查行动的预先研究谋划、诉讼环节变更前的准备、办案时限届满前的预警等工作。事中环节包括重大侦查行动的参与、法律文书的统一制作管理等工作。事后环节包括重大侦查行动的总结报告、纠正违法或瑕疵侦查行为的建议、涉案款物扣押冻结后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四)综合协调保障。案件综合协调保障主要有综合材料、工作协调、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四大块工作。综合材料工作包括以“专案要情”或“专案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办案进展,统一外宣口径,撰写阶段性报告,侦查终结报告等材料。协调工作包括各办案小组之间的协调,决策指令的督办落实,与纪委、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接洽及工作衔接。
大要案查办中综合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综合工作“信息中枢”、“证据把关”、“流程监控”的重要作用,进而实现指挥有力、反应迅速、工作高效、运转灵活、规范有序的大要案查办格局,综合工作人员应做到及时全面地收集信息、积极主动地参与工作、全面周到地考虑问题、严谨规范地处理事情。
一是收集信息要全面及时。案件查办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信息的对抗,信息是分析案情、部署工作的基础。信息不全面,将可能导致决策者判断失误,决策出偏,信息收集不及时,将可能丧失战机。综合工作人员在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工作材料的同时,还要注意收集社会各界对办案工作的评价、涉案人员(单位)及关系密切人员对查办工作的反应等各种与案件查办有关的信息。
二是参与工作要积极主动。做好案件综合工作的关键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案件综合工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证据的把关、使用到全案的协调、部署,都要积极主动地提出合理化建议,重要问题及早拿出工作预案。
三是考虑问题要全面周到。案件综合工作与各办案小组最大的区别在于综合工作是立足全案,而各办案小组只是负责其中的一个部分。案件综合工作一定要有大局意识,从全案出发,既考虑到主要办案对象又考虑到其他涉案人员,既考虑案内又关注案外,既查办案件又赢得人心,既惩治腐败又促进发展,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的最佳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
四是处理事情要严谨规范。案件查办无小事,大要案综合工作人员作为把关、协调和监控者,自身更应事事严谨规范,要以一丝不苟、严格规范的工作,影响和带动各办案小组扎扎实实办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