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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就收下了6000元的大红包
2000年春节,某煤矿的黄老板为感谢我对其煤矿事故的较轻处罚,以拜年的名义送给我6000元现金。这是我第一次收这么大的红包,事后我也曾感到不安,过了几个月发现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心里平静了许多。我寻思这收钱是“一对一”的背后交易,自己确实关照了他,他也是“真心实意”送的,而自己又确实“贫寒”需要钱。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就坦然了。
看到帮别人办事有回报,权力也是一种资源,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凡是给煤矿老板办事,我都希望得到他们的“感谢”。
因此,在我先后任郴州市煤炭局副局长、安监局副局长、煤炭局局长期间,在煤矿安全生产审批、行政执法、煤矿资源整合等事项中,肆无忌惮地收受煤矿老板送来的“好处费”,一次少则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先后共有47个煤矿老板送过钱给我,其中一个老板先后7次共送给我106万元,我全都收下了。
为了捞取钱财,将非法煤矿整合成风井和副井
任煤炭局长后,我为了捞取政绩和钱财,以发展地方经济、减轻维稳压力和减少煤矿矿主损失为幌子,以所谓“技改”的名义,将大量非法煤矿整合成为风井和副井。而这些风井和副井实际上都有一套单独的生产系统,违法进行开采。
2006年7月,煤炭局执法大队两次对全市的“技改矿”进行检查,发现很多技改矿存在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规定期限完成施工、技改施工没有进行验收、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执法大队负责人将这些情况向我作了汇报,我却没有按相关规定指示关闭矿井、撤销设计批复,使这些“技改矿”非法开采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2006年以来,郴州的煤矿年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特别是2009年4月17日,永兴县某煤矿青山背风井由于非法施工、非法生产、违规存放炸药,致使炸药库发生爆炸,造成死亡20人、重伤5人、轻伤1人的重大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带血的煤炭使多少家庭失去亲人,毁掉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对这些煤矿事故的发生,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印证了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故背后必有腐败”的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