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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看房后,房产中介员工骑助动车送看房者回家,不料途中遭遇车祸,导致看房者脑颅严重受伤。看房者一纸诉状将房屋中介公司、肇事司机告上法庭。
陈女士称,当天她怀抱襁褓中的儿子,由房产中介员工小罗骑助动车接到目的地看房。看完后,小罗骑助动车送母子俩回家。途中与吴某驾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小罗和陈女士母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吴某和小罗各负事故同等责任,陈女士母子不负事故责任。陈女士因脑颅严重损伤在医院住院和门诊治疗,医疗费共计26.9万余元。经司法鉴定,陈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使其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构成四级伤残,需终身部分护理。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其合理经济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中介公司承担25%的赔偿责任,司机吴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看房者自担。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刘园园认为,首先,小罗的行为是在房产中介授权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与其本职工作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房产中介作为小罗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陈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视“助动车不能带人”的交通规则于不顾,属违反交通规则,存在一定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读者李然:我与他人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承租人无权将房屋转租,如违约那么预收的房租就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对方。现在距离合同期满还有7个月的时间,对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了。我是否可以将剩余的7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呢?
齐跃律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您可以以预收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如果租金的数额超过对方给您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认定为过分高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您应当部分返还。记者宫伟实习生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