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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帅-版面:金芳-
还记得去年凭借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一炮而“红”的“拜金女”马诺吗?经历了多起被“封杀”传闻后,沉寂了片刻的马诺再次引人关注。不过这次,马诺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久前,马诺因不堪忍受某网站将其定位为“史上最刻薄的拜金女”称号,一纸状书以肖像权和名誉权受侵为由将该网站告上法庭。
1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马诺肖像权受侵,但名誉权未受到侵害,法院认定,“刻薄拜金女”说法没有捏造,属客观评价。
对于一审结果,昨日,马诺在微博上喊冤,马诺写道:“人在做天在看哦,我没有拜金,走到哪我都敢这样说。”
据《京华时报》报道,马诺诉称,去年10月,某网站发布了“富二代相亲遇上史上最刻薄的拜金女”的文章,将其定性为“史上最刻薄拜金女”。
马诺解释,她本身不是拜金女,参加相亲节目时说“我还是在宝马车里哭吧”,仅是玩笑。马诺称,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给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已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对方还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她的多张照片,侵犯其肖像权。马诺起诉索赔损失9万余元,并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被告方辩称,“最刻薄的拜金女”是对马诺言辞进行的一种评判,不存在侮辱和诽谤。
19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此案。法院认定,被告网站作为营利性网站,擅自使用马诺多张照片,侵害了马诺的肖像权,应赔偿马诺经济损失3000元。
因判定对方承担侵害肖像权的责任,已足以弥补马诺受到的侵害,故不支持马诺要求对方赔礼道歉的请求。另外,还应赔偿马诺证据保全费1000元。法院同时认定,被告网站未侵害马诺的名誉权。
法院称,“最刻薄的拜金女”这种社会舆论可能对马诺个人的名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未降低其社会评价。
因此,不能认定马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对马诺基于名誉权受侵索赔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予支持。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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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状告另一网站
马诺获赔5000元
今年年初,马诺曾因“疑似艳照”事件,将某网站告上法院。马诺称照片并非她本人,认为某网站严重影响了自己形象,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判令该网站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4.6万余元。
法院宣判指出,案中被告对于网站刊登照片上的人物形象是否为原告本人并不能确定,却在照片下标注为“马诺”,确实会导致浏览网页的人误认为原告即文中照片的主人公,对原告名誉权造成了侵害,被告应对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在其网站上连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