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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零点乐队前主唱周晓鸥被零点乐队吉他手大毛、鼓手二毛和键盘手朝洛蒙告上法庭。昔日队友起诉周晓鸥单飞后打着“零点乐队”的名义,在商演中擅自唱“零点”老歌,他们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530万元。日前记者获悉,邯郸市中院已受理此案。
零点乐队三人将前主唱周晓鸥以及邯郸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根据起诉书,2008年3月26日,周晓鸥与三人协商后,正式离开零点乐队,并表示以后不再表演零点乐队的任何作品。三人称,今年8月13日,周晓鸥和夜宴公司在邯郸组织了歌友会,在演出之前即在网站、媒体和当地广发宣传资料,盗用零点乐队的商标及三人的肖像进行宣传,以此谋求商业利益。他们要求周晓鸥自即日起不得再以零点乐队名义组织、参加各类演唱会、各种演出、制作发行唱片,在网站、报纸上发布道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530万元。
8月23日是周晓鸥的生日,其经纪公司对此事发表声明称,周晓鸥单飞后从未以“零点乐队”名义进行商业演出,其演唱的《爱不爱我》等歌属于单飞前和队友集体创作的作品,周晓鸥是版权人之一,不管他是否还在乐队都有权使用这些作品。同时,声明透露了周晓鸥2008年因队友吸毒,最终决定单飞的苦衷,并称周晓鸥在生日当天收到昔日队友的起诉书感到万分痛心。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