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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为破解“证人出庭难”,增加了专门的条款,设计了证人强制出庭的制度。
法院可强制证人出庭
草案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予以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对于鉴定意见,只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鉴定人就应当出庭作证。
被告人近亲可拒绝作证
草案增加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逃避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罪犯服刑后还是要回归家庭,因此规定了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例外。如果他们愿意出庭对被告进行指证也可以,这里强调的是不被强制出庭。这是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与我们通常认为父亲将犯罪的儿子扭送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大义灭亲”行为关系不大。
黑社会案证人可不用真名
草案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被害人,还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对其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保护。如果证人感觉不安全,可向司法机关提出保护申请。
●亮点
警察在必要时须出庭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还可能提出:警察也要出庭作证,这是我国与世界接轨的一项全新的规定。
警察出庭作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警察在日常生活中碰巧看到了犯罪情况的发生,履行职务把犯罪嫌疑人抓住了,这种情况下要出庭作证;第二种情况是控辩双方对某项在讯问中取得的证据存在异议,认为是“刑讯逼供”获得的,此时侦查人员须拿出证据证明未进行“刑讯逼供”。如果侦查人员说不清楚,这个证据会被视为“非法证据”。
“此规定一旦列入法典,将极大地约束侦查人员的行为,对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刑诉法专家樊崇义教授说。
解读>
证人出庭推动公正审判
据专家介绍,证人出庭的比例,除少数地方能达到40%外,大部分地方只有10%左右。对于开庭来说,应该增加证人出庭的比例。
在分析证人出庭难的原因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中国人在生活中往往很顾及人情,不愿意得罪人。老百姓也没有认识到出庭作证是一种公民义务。”
陈卫东说,强制出庭作证的规定无疑对证人出庭作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起良好的推动作用。
哪些人须逮捕
有了明确规定
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草案对逮捕条件进行了细化。
草案将“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原则规定,细化规定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隐匿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可能自杀或者逃跑。并明确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
案情重大拘传
不得超24小时
修改后的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对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对拘传时间,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草案规定,案情重大、复杂的,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不得超过24小时。拘传期间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必要的饮食、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