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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法院民一庭庭长张翔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诉讼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以下五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对实施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法院可采取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下。
法院还可采取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除上述强制措施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妨碍民事诉讼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