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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院有着不解之缘。我大学本科就是学法律,毕业后又在高校执教法律专业课,带学生去法院实习也是每年必做的功课。一次偶然的机会,去永定区法院联系工作,正值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法院的朋友说:“你对审判工作这么感兴趣,怎么不试试做人民陪审员啊?”我欣然报名,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回想几年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经历,感慨良多。
在法庭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法官出谋划策,在法庭外用熟悉乡风民俗的优势为法官排忧解难,是我作为陪审员最大的心得。2010年9月,天门山索道公司以熊某房屋加层妨害索道运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熊某排除妨害。该纠纷在诉诸法院之前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曾多次出面组织协商,但都未解决。在阅卷时发现被告是位退休老教师,也是位明事理的人。我在听证前与熊某谈心时了解到双方争议其实并不大,仅在修建和拆除费用上略有分歧。于是,我和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我先向公司代理人讲明熊某的想法,指出公司强硬的态度于纠纷解决并不利,劝说双方各退让一步,共同为张家界旅游事业出力。经过两次耐心细致地说服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承办法官感慨地说:“以后你陪审的案件,都请你先来给当事人上一课!”
“上次的缓刑好像没有让你受到教育,你认为这次还会这样幸运吗?上次一是因为你未成年,二是因为罪轻才被判了缓刑。而这次,实刑加上数罪并罚,你的刑期一定不会短。你一定是伤透了你父母的心,他们一个也没有来,你……”我一番话说得17岁的被告人羞愧难当。作为一名教师,在参审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时,每每看到原本应坐在教室里读书学习却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他们,除了惋惜就是怒其不争。为此,在教学工作中,我更加关注学生优秀道德品质的养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在各种普法讲座中,也利用从事人民陪审工作中了解到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可以说,这是我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的意外收获。这种收获,来源于法院让我们真正融入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给我思考、学习和发挥的机会。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三年中,我陪审了167件案件,我深深感到,做好陪审工作仅凭一腔热情是不够的,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也是至关重要的。由于有着法学专业的底子,加上教授了多年法律课的经历,在边学习、边请教、边实践中,陪审工作很快上手,参审能力快速提高。随着陪审案件的增多,对社情世情逐渐有了深刻的认识,真切地体会到了基层法官适用法律、推行法治民主的种种不易。现在,陪审工作做起来已是驾轻就熟,我成了受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欢迎的陪审员。
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我无悔的选择。“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坚决执行法律,依法参加人民陪审员活动,正确履行职责……”我感到幸运,我是一名人民陪审员,能够代表人民行使神圣的审判权;我自豪,我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