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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曾高飞常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承认在社保卡上加载金融功能。
“社会对实行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呼声日高。在社保卡上加载金融功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实际持卡人约为1.45亿,并且增长快速,预计年底将突破1.9亿。
胡晓义认为,将社会保障和金融服务集成到一张卡上,将给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领取各项待遇、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等带来巨大便利。加载金融功能后,人民群众可以凭借社保卡便捷地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
胡晓义指出,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用采取“急用为先、逐步扩展”的原则,首先是医疗保险的范围。2010年有9亿4000万人次产生了医疗服务,发生了结算关系。其次是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以及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现在有1亿6000多万人领养老金,每年发生几十亿次支付关系。最后,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用社保卡给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长行长助理李东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是近年来人民银行以及各商业银行与人社部共同研究探索的成果。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既具有社会保障服务的基本功能,又具有银行服务的功能。
李东荣表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可依托银行遍布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为参保人实现持卡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支付以及异地资金划拨,现金提取消费等提供支付结算手段,从而推动“一卡多用、全国通用”,达到功能性和便携性的有效结合,极大地节约社会资源。
“社保卡从设计之初就是为了全国通用的,所以我前面提到,现在全国有170多个地市批准发卡,全国有360、370多个地市和相应单位。”
为什么先批了这170个地市?胡晓义表示是因为这些地方具备了达到全国统一标准的条件。只是在区域内可以使用的卡,是不符合全国通用标准的,我们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全国通用。社保卡标准统一还只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在支持社保卡使用的后台网络系统建设。现在我国正在搭建覆盖全国的互通互联网络平台,而且搭建了跨地区的交换接口。
未来社保卡和身份证可否会融合一体?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证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现在份证和社保卡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居民身份证本身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会管理,它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广泛的公共服务。”胡晓义表示,2004年施行的《身份证法》,关于居民身份证的登记规定了九个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等等。这九项登记信息,都是固定的信息,不可能登记大量的动态信息。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除了基本信息之外,还记录了大量动态信息,包括每一次缴费、每一次领取待遇、每一次就医的资金支付等。
胡晓义进一步说,今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障号码就是用公民身份号码。在实际工作当中,和公安部门在居民固定信息方面进行了大量比对工作,同时身份管理系统也通过这样的比对也印证和修正了居民的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