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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滨海新区获悉,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工作取得新突破。自9月1日起,滨海新区第一批向中心商务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权限25项,向临港经济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权限22项,大力促进功能区项目早审批、早建设、早投产,使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尽快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据了解,按照“功能区管委会侧重加强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审批服务职能”的具体要求,滨海新区本着权责一致、促进发展、便民高效的原则,经认真审核论证,根据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建设实际需要,第一批向功能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合理用能审批、外商投资(含港澳台侨)企业合同章程设立及终止审批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记者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