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起出口伊朗法定检验工业产品
本报讯(记者张晓嘉通讯员廖毅松)昨日记者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从2011年12月1日起,对出口伊朗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伊朗官方将凭中国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才给予清关放行。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及进出口代理商,企业在与伊朗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装运前检验的有关准备工作,重点掌握伊方有关货物品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此外,出口时注意预留出足够的检验监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