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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从9月1日起,本市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个人所得税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最低税率降为3%。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本市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由190万人减少到91万人,降幅达52%;每月减税额3.9亿元,减税幅度超过30%。
个体工商户税负大幅减轻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体现税负公平,国家对两类纳税人的必要减除费用进行了调整:一是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明确,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二是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此外,本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将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3000元上调至5000元,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将大幅减轻。
涉外人员减除标准不变
涉外人员在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现行个税实施条例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每月2800元,即涉外人员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减除总额达4800元。此次修改实施条例时采取与2008年相同的做法,在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的同时,将其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2800元调整为1300元,涉外人员减除费用标准保持每人每月4800元不变。
个税纳税人税负变化公平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还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税率级次由9级简并为7级,将最低税率由5%降至3%。调整的主要原则:一是减少了纳税级次,逐步简化了税制;二是适当降低最低档税率,拉大低档次税率级距,避免中低收入者税负累进过快;三是维持最高档税率不变,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四是税负变化公平,避免出现较高收入者减税幅度高于较低收入者;五是税负变化平滑,避免出现税负陡升陡降的凸点现象;六是税负升降临界点适当,体现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焦点关注
是否执行新标准
看工资何时到账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1日起执行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后,8月份工资9月发放,可按3500元新标准扣除费用。纳税人9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个税。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薪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个税。
“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修改后的个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时限由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市地税局解释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新闻链接
我国工薪纳税人减少6000万
据新华社电9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专家测算,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90%以上,新个税法实施后,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