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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个男子拉帮结伙,专门在旅客列车上盗窃笔记本电脑。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6人疯狂作案15起,盗窃笔记本电脑16台,总计价值近4万元。
2010年8月29日,被告人张某在孙某的掩护下,从某进站停车的列车行李架上拿下一黑色电脑包准备下车,结果二人刚得手即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包内有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等物品,共计价值3170元。随后,根据二人的交代,公安机关相继抓获另外四名同伙。
经审讯,6人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几人以前就经常在火车上偷东西,后因夏季旅客衣着单薄,现金不好偷,于是把目光盯上旅客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就这样,6人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采用其他人员掩护、一人盗窃的方法,在火车上先后交叉作案15起,盗窃笔记本电脑16台,总计价值近4万元,销赃后共获赃款2万余元。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6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6人1年5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讯员李海龙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