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四年前盗窃变电箱铜板材,被群众发现后侥幸逃逸,经过四年男子已经将此事渐渐淡忘,不想民警在入户清查时将其当场抓获。
被告人王某某,本市蓟县人,21岁。2007年6月的一天,17岁的王某某正在朋友家帮忙收麦子,突然接到朋友孙某某的电话,邀其一块去偷东西。王犹豫再三,终于没有禁得住朋友的劝说,于当天下午与孙某某等四人一块坐车来到我市河东区某小区附近,见到了在此接应他们的张某、齐某某二人。七人经过商量,决定等到夜深人静再实施盗窃。当晚11时,七人携带钢锯、钳子等工具潜入小区变电室,盗窃变电箱内铜板材12块。七人把铜板材抬出小区后联系买家准备销赃时,正巧被附近群众发现,当即报警并上前将其中三人当场制服,王某某等四人却趁乱逃跑。
经鉴定,被盗的铜板材重112.2公斤,价值人民币6732元。随后,其他参与盗窃的嫌疑人相继被抓获归案,只有王某某一直逍遥法外,四处打工维持生计。一转眼四年时间过去,王某某渐渐将此事淡忘。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4月28日,民警在入户清查时,发现正巧回到家中的王某某就是四年前实施盗窃的网上追逃人员,当即将其抓获。
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3464元。(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刘钰 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