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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和平区法院认真做好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实行量刑规范化的案件没有抗诉、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0%,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和平区法院以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着力转变审判人员重定罪、轻量刑的思想观念,量刑活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量刑依据更加细化,量刑的过程完全公开,使量刑的主观随意性大大降低。截至目前,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74件,其中实行量刑规范化的案件540件,占80.12%。
和平区法院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赔偿,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如在审理被告人纠集多人持械殴打某快餐店服务员、致3个被害人受轻伤和轻微伤一案中,法官经过调解,其中两名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9万元。在庭审中,由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和平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量刑,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3至4年不等的刑期,既满足了被害人的赔偿要求,避免了涉诉上访,又使被告人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工作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