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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应严处关键是落实
在广州,对于公务员酒驾的严厉规章制度也不是首次。事实上,从2009年开始,为了遏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态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广东公安交管部门就曾出台规定,要求“公务员酒后驾驶,除根据相关法规扣证罚款外,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
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省直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坦言:“过去抄告的方式,属于警告提醒,其应承担的恶果很多被‘内部消化’了,很多人不太当回事,起不到教育震慑作用,常常就是‘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这种情况也让人们对此次新规的落实情况表示质疑。黄志威认为,公务员醉驾丢饭碗比纪检记过可严重多了,这让群众看到了交管部门执法决心之大、措施之强硬,甚至可以全国推广。但不能朝令夕改,更关键的是要在实践中真正贯彻到位,说到做到,交警能够坚持公平、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