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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车前这个监控探头还了司机清白。
监控录像显示车前方一辆车子倒在地上。
司机起身下车前去救人。
【新闻背景】
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反诬成肇事者监控录像还原真相
昨天中午12点多,(江苏)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石庄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这位老人姓石,家住石庄镇闸口村十三组,经过医生诊断,老人头部有轻微伤,在石庄医院留院观察。
经过警方调查,老人一口咬定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车牌号是苏F29171。接到警方通知,昨天下午3点,班车驾驶员殷红彬开车赶到石庄交巡警中队接受调查。可殷红彬所述与石老太太反映的情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经过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
当时,同在车上的乘务员郁维贞反映,搀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
殷红彬告诉民警,后来因为考虑到班车要误点,他将老人交给一位刚好经过现场的村民,就开车离开了。当时,这位村民想拦下他,怀疑是他的车撞了老人。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情况,立交桥上发生了什么,监控系统一定都记录下来了。殷红彬说,正是因为有这套监控系统,他觉得警方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正如殷红彬所述,班车在中午12点34分左右驶上了张黄立交桥,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躺在路当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
· 难道做好事要自带摄像头吗
?
编辑:这类事件中,我们好像总是听闻好人被冤枉,很少听到坏人被惩罚。这是不是因为法律中对诬陷、冤枉人的人惩处力度不够?
王敬波:对于恶意欺诈,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有惩罚机制的。但是,具体到操作层面并不容易。助人者可能觉得要提供证据,自证清白,或者证明对方欺诈,直至追究责任、为自己维权,时间、经济成本都高,不如私下与对方达成协议,平息事端。这多少与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态度有关。
另一方面,围观者可能也本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未必愿意第一时间站出来作为证人,帮助蒙冤者维权。因此,尽管有相关法律制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法律中很难对恶意欺诈行为进行有力的处罚。这也可能进一步助长无良人的侥幸心理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