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扩大评选范围、惠及低学历外来建设者,日前,《2010-2011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正式通过区委、区政府批准。今年,新区将评选表彰1500名为新区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外来建设者,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各管委会摸底调查阶段。
根据《2010-2011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新区将评选表彰1500名优秀外来建设者。本届评选工作重点推荐在企业一线从事生产、管理、技术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同时,重点面向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贡献的企业。员工评选条件为,户籍在外省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滨海新区企业一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天津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等,按照分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推荐。企业评选条件分别为,企业需在滨海新区注册、营业、纳税,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0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用工人数在50人以上,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商业服务型企业应占一定比例。同时要求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对于企业而言,企业推荐过程将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最终确定推荐人名额,最高限定推荐30人。
目前,评选表彰工作已经进入各管委会摸底、调查阶段,各管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对辖区内企业及人员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由符合条件企业结合纳税额、用工人数、推荐限额及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评分表自评情况,向所属管委会初报人选。此后还将陆续进行申报初审、审核确定、召开表彰大会等。受到表彰的优秀外来建设者,符合落户条件的,将根据本人申请,为其办理落户手续,颁发户口准迁证。对已落户的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在家属随迁、子女就学入伍、社保统筹、民政救助等方面,给予同城待遇。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评选人数上从去年的1000名增加至1500名,同时,规定参评员工所在企业条件不再只面向外来投资企业,企业投资额降低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纳税额降低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增加了企业用工人数条件,此举将扩大评选人员范围。在奖励方面,本次表彰实行评优与落户分离制,即评选范围扩大,但是落户条件标准不变。此外,今年的评选首次明确了员工学历范围,即评选外来建设者以大专以下学历人员为主,并鼓励员工在职学习,明确了员工应是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本届评选,这样将更多地惠及低学历的外来建设者,鼓励他们爱岗敬业,扎根新区。记者曹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