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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弹子石国际社区业主康先生:
前天下午,我到小区办理接房,将刚买不久的雪佛兰乐风停在售房部外的露天停车场,短短一个小时后,发现车辆被严重划伤,可物管说不承担任何责任。
康先生说,事情发生在6日下午5点左右,当时他在一名年轻保安的指挥下,将车停进售房部外的露天停车场。半小时后,他回来取放在车上的购房合同,并没发现车子有任何异样。大约6点钟,准备开车离开时,就发现刚买一个多月的爱车左前侧,有几道十分明显的10多厘米长划痕。
“后来找到物管,谁知对方竟称车子停进来时就有划痕。”康先生说,既然如此,当时保安为何不进行提醒,并要求签字确认?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吴主任称,虽然停车场没有收费,但每天都安排了专门保安人员执勤看守,如果有人或有车将车子划伤,不会看不到。他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于人性化考虑,可为康先生减免一个月的停车费。目前,双方仍就此事进行协商。
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车主停车时,小区保安既然发现车辆被划伤又未提醒当事人,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车辆是在停车场被划伤,则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无法举证,建议协商解决。
重庆晚报记者任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