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襄阳晚报见习记者童光辉通讯员姚明燕)“城管”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不得参与年终评先!昨日,襄阳市樊城区文明委、综治委、城管委、爱卫委联合下发文件,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文件规定,已获得“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的部门、单位、企业,如果在市、区城管委例行的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中,因为领导不重视、管理效果不佳而影响樊城区排名的,坚决取消其称号并摘掉牌子;对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企业予以重奖。
此外,辖区街道办事处当月考评成绩在全区排名后三位的、镇排名倒数第一的,主要领导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街道办事处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位的、镇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区委、区政府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该单位当年也不得参与相关评优活动。
各地各单位在年终评先进、表彰模范或授予各类荣誉称号时,必须征求区城管委意见,签字盖章后方可参与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