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屈建成通讯员梁炜实习生郑一诚)昨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全省中职电子注册,并实行“唯一学籍”制度。
教育厅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到校报到交费就读后,学校要逐班进行核查,形成新生注册表,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学籍。
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学籍注册表时,必须注明新生的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申报新生学籍时,要提交新生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职业学校新生春季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逾期不得注册。
省教育厅还要求,实行“唯一学籍”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得申报和注册双重学籍。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不能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综合高中学生不能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已注册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注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