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地方政府部门都设有帮农民工讨薪的机构,但各地还是时有农民工讨薪难的事发生,何也?笔者观察,一是政府有关宣传不到位,不少农民工仍不知道“讨薪办”的存在;二是有关部门服务不真诚,有的“讨薪办”就是应景的玩意,年终时领导重视是个样,平时就是个牌子。所以要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首先应给农民工发个服务手册之类的,让大多数农民工知道有这个事;其次法律援助机构要对法律援助人员提出严格要求,避免有的法律援助人员只为完成任务而出工不出力,更要坚决杜绝法援人员吃请、索礼。
(何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