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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更愿意共同置业
近年来,港女比港男无论在社会地位,工作阶层都比较优越。可由于按捺不住恨嫁的心,港女已经屈身主动出击,香港开始浮现“逆求婚”的现象。据媒体报道,有不少港女主动向男友提出结婚,更自掏腰包付酒席订金;亦有女友愿意精心策划一场惊喜求婚。而结婚的对象,却未必是有楼在手的乘龙快婿。
她们认为,白马王子难寻,先安家再置业不是什么没面子的事。
今年新婚的蔡小姐对记者直言,不介意与老公共同承担房贷。她说,“等到他有能力买楼再结婚的话,可能我们彼此都错过了感情最好的时期了。”
虽然在过去的婚姻中,香港女性对男性在能力和责任方面的期望比较高。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男女共同承担置业负担,已经成为现时香港的一个自然规律。不少年轻人都是结婚前俩人共同买房,从首期到还贷款便开始AA制。
在香港,并不是所有年轻人都要在婚前就买房,大多数的小两口都是先以租房为主,等有孩子后才考虑买房。35岁结婚的刘先生表示,金融危机时,自己曾经历过负资产。他认为,房子其实对夫妻感情和婚姻没有太大意义,财务上也不一定是很有保障,现在炒风炽烈,先租房结婚,买房持观望态度。
离婚
婚前协议逐渐流行
尽管大龄港女在不断努力,也难改变港人“只求当下开心,不合便分手”的婚恋态度。香港统计处日前的统计显示,香港的离婚数字过去30年急升近800倍。香港的离婚率更超过40%,差不多每两对夫妻便有一对离婚。
除第三者插足外,经济往往是香港人婚变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关系经常与香港的经济状况挂钩。资料显示,在2007年金融海啸时期,香港家庭福利会接到寻求家庭调解的电话“听到手软”,更有较多夫妇直接因为经济问题对簿公堂。
因此,很多准新人仿效外国开放做法,未注册已签订离婚财产分配协议。律师黄国桐表示,在他处理过的结婚案中,约10%的家庭婚前就签订了财产分配协议,结婚前就为离婚做好了安排。他说:“有些准新人是再婚人士,各自带有子女,为子女着想才订立协议。”亦有二十几岁的新婚夫妇婚前签署离婚财产分配协议,离婚后房产、现金如何分配都写得清清楚楚,新郎Lawrence表示,这是两人协商后的决定,在现代社会,离婚协议是为了保障对方的利益,不怕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