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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娟通讯员潘峰利国龙庆治国) 9月9日,我市公检法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3天来,全市共有32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昨晚,8名投案后依法取保候审的逃犯,分别回到家中,与家人一道度过了中秋团圆夜。
其中,今年36岁的龙某,为蔡甸区侏儒街人。2000年至2001年期间,龙某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在侏儒街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盗窃村民财物,价值8000余元。案发后,其他人员悉数落入法网,唯独龙某一直在逃。10年间,他隐姓埋名,先后辗转河南、安徽及武汉周边地区,靠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为生。
今年9月1日,龙某的儿子上初中,老母亲辗转联系上了他,让他尽快回家投案自首。龙某担心返乡被抓,一路扒货车回到了武汉。但到了武汉,龙某又犹豫了,躲到了市郊一处工地里。9月9日,他再一次试探着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被告知警方宣称要宽大处理。当晚,龙某坐车返乡,向蔡甸警方投案自首。昨天,他被依法取保候审,可以回家过中秋了。龙某当即泪流满面,激动不已。
警方介绍,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公、检、法机关联合发布了通告。连日来,武汉警方专门派出追逃专班负责人、责任区民警等千余人,深入街道、乡村和在逃人员家中,大力宣传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政策,通告发布当天,全市就有9名逃犯在公安民警及亲友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昨日,武汉警方再次表示,法网恢恢,回头是岸,在逃犯罪嫌疑人只有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方可按照《通告》精神,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对其他罪行虽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不予羁押。